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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屠晓景来校作讲座
发布日期:2021-10-15 阅读:


10月15日,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屠晓景应邀来校,在我院模拟法庭作题为《被告人自认与内心确信》的专题讲座。本次活动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浙江省检察官进高校‘双百’行动之检察实务讲堂”活动之一,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我院共同承办。我院院长宋杰、院长助理董文辉、院长事务助理张伟、诉讼法学系方姚、刑法学系汪恭政等领导、老师以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共计二百余人参加活动。活动由院长助理董文辉主持。

宋杰院长在欢迎致辞中指出,“双百”行动是检校携手探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路径。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一如既往地重视法学学科创新发展,深化与检察机关合作交流,今后多邀请屠晓景检察长这样的学者型实务专家入校讲学,将“双百”行动与法学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培养更多德法兼修的高质素法治人才。

在主讲环节,屠晓景检察长首先对“被告人供述”“内心确信”“自由心证”等概念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以《罗生门》等影视作品中涉及的案件为例,生动讲解了言词证据的可靠性问题,引发听众兴趣和思考。在对内心确信形成的基础进行讲解时,屠晓景检察长先对美国、大陆法系以及我国的标准进行比较,然后用自己办理的多个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屠晓景检察长对每一个案件的侦破、研判、审查及最终判决结果都作了详细介绍,并对每个案件中导致内心确信的理由、其中的合理怀疑逐一进行了反思与复盘。结合这些案件,屠晓景检察长总结指出,内心确信形成过程中,应当警惕确证偏见的干扰,要克服盲目思维,注重证伪、避免先入为主,要允许理性悬疑、避免对抗思维,要有质疑精神,同时提出内心确信要符合常识常情常理,注意凭借生活经验去排除合理怀疑。

诉讼法学系方姚博士在与谈中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与域外的差异,指出了我国庭审悔供制度的主要问题,同时表示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更需要注重对被告人供述的审查,以保障案件公平公正的处理。刑法学系汪恭政博士在与谈中表示对被告人的自认进行内心确信时要重视对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的平衡,对法益侵害或侵害危险的结果归责于被告人的不法行为时要重视有无间接证据以及取证是否合法两个方面。屠晓景检察长就与谈人的观点一一作了回应。

听完讲座后,部分老师、学生就当前犯罪形势变化、认罪认罚问题以及诈骗犯罪疑难认定等实务问题向屠晓景检察长进行了请教,屠晓景检察长一一作了细致的解答。

院长助理董文辉用“全”“实”“高”三个字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屠晓景检察长结合主题涉及的理论知识,选取大量经典案件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深化了同学们对讲座主题的认识,生动展示了“法治”“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内容丰富、讲解细致、启发深远。

讲座开始前,宋杰院长与屠晓景检察长进行了简短的座谈,双方围绕检察理论研究、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的合作进行了初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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