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领我省广大法学研究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监察法学研究,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监察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拟于近期开展“浙江省第三届监察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
本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人员范围
浙江省内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党和国家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在浙江省内高校就读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
三、申报成果范围
申报优秀成果奖的作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存在政治问题或学术规范问题。成果形式包括论文和著作,必须是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和出版。与省外人士合作完成的作品,申报人须征得合作作者的书面同意。作品主题应当与监察法或反腐败法律制度相关。
四、申报办法
本次申报只需要提供电子版材料,无需提供纸质版。请申报者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申报表》,连同参评成果以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研究会电子邮箱:jcfxyj@126.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应标明:“XXX 浙江省第三届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申报表需提交Word格式的文档,请在申报表中的“参评承诺”部分插入申报者签名图片作为电子签名。论文类成果应当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全文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应当包括图书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的扫描件并附上全文的电子版。
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王老师,电话:150 6713 8321;邮箱:jcfxyj@126.com。
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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