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为方便考生更好地了解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排,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复试时间和形式
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
笔试时间:6月9日13:30-15:30,地点下沙校区F楼108教室(请提前半小时入场)。
面试时间:6月10日9:00开始,地点下沙校区F楼510法学院会议室。
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精神执行相关工作,9日上午为考生批量开通访客码,提倡考生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二、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按考生报考的二级学科专业设置(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合用一套试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合用一套试卷),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英语在其中有适当分值。
2.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相关事宜详见《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复试前由学院组织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请考生将下述材料分别排序按要求合并成pdf文件,以“二级学科专业+姓名”格式命名,于6月6日前发送学院指定邮箱:fxyyzb515@163.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应届生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4)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5)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6)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规定时间前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顺丰或EMS)到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F515办公室李老师收,电话:0571-28008185。
四、考生参加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以实施考试作弊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束前,严禁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对外公布。
3.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关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所有涉及金钱的事项,考生务必保持警惕。
4.各考生复试前应调整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回顾,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我校会尽最大努力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也请广大考生和我们一起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docx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应届生证明.doc
附件三: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doc
附件四: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doc
附件五: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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