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12〕24号)的相关规定,学院每个班级均须配备班主任。现面向教师和管理人员招聘2023级新生班级班主任(法学类2301—2305共5个班级),班主任聘期为四年,班主任津贴按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请有意向的老师于2023年6月20日前联系学办应玉燕老师报名(联系电话:28008172、501266),住下沙的博士教师优先录用。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主要侧重于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竞赛指导、生涯规划等。学校已将班主任工作列入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岗位聘任的基本要求,《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12〕2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学校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有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因非主观因素未能担任者除外),且工作考核须合格。”
附件:浙商大学〔2012〕24号 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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