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法学会课题管理规则》的规定,现就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2018年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报和立项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关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全面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型和资助经费
1.课题分类: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2.课题数量:立项课题总数为60项,其中重点课题立项20项(分甲、乙类),一般课题立项40项。
3.重点课题(甲类)每项资助经费20000元;重点课题(乙类)和一般课题不予资助。
三、课题选题
课题申报主题必须在《2018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范围内,超出《课题指南》规定范围的无效。申请人可以依据《课题指南》提供的选题,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作适当调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应符合上述一、三条规定要求。
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3.申报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职称或副处以上行政职务。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但可同时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5.承担省法学会课题未按时结项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会课题。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6.课题最终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报送省法学会,同时提交1份对策应用类《成果专报》(3500字左右)。
五、申报办法
从“浙江法学会网”(http://www.zjfxh.com)下载课题申报表,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将课题申报表一式五份使用邮政EMS速递邮寄至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同时向fxhketi@126.com邮箱提交电子版本。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截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珊、陈羽
电话:0571—87059392,87059397
传真:0571—87059401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0号楼
邮编:310025
E-mail:fxhketi@126.com
附件1: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2018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2018年度法学课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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