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上,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的邀请,宋杰教授在第6期“人大国际法沙龙”上以“国内法和国际法中的管辖权:小概念和大理论”为题,做了相关学术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邵沙平教授主持了此活动。
在报告中,宋杰教授从管辖权的定义、分类和功能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刑法、渔业法等公法中管辖权规定的特点,认为我国的管辖权体系呈现出保守性和防卫性的特征。这既不能适应我国保护遍布全球的国家利益和国民利益的需求,也不能适应我国“创造性介入”国际事务的有效需求。为此目的,我国有必要对目前的管辖权体系进行适当改造,使之变为积极进取性甚至是进攻性的管辖权体系。随后,宋杰教授还讨论了具体的改造路径与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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