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工作,中国法学会研究同意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列为中国法学会“‘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系列活动之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参考
1.新时代“枫桥经验”相关理论问题研究;
2.“枫桥经验”的法治价值;
3.“枫桥经验”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
4.“枫桥经验”与违法犯罪预防机制研究;
5.新时代视野下检察机关对“枫桥经验”的创新和发展;
6.检察机关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在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理论总结;
7.检察机关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在防范化解社会纠纷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理论总结;
8.检察机关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理论总结;
9.检察机关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在“互联网+”社会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理论总结;
10.“枫桥经验”在检察机关的推广经验研究;
11.检察机关在“三治融合”建设中作用发挥研究;
12.检察机关工作与基层政权、基层民主政治、基层社会组织建设;
13.检察工作中与“枫桥经验”相关的其他问题研究。
二、 论文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研究成果的形式为论文或调研报告;
3.字数不少于6000字;
4.注释参照《中国法学》;
5.须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完成的论文;
6.须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职称职务、通讯地址、电话及电子信箱。
三、征文投稿邮箱和截止时间(请有意向的老师,把握时间节点,自行投稿)
1.投稿邮箱:fqjygdlt@163.com;
2.投稿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
四、 评审奖励
1.评审程序按照《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进行;
2.评审工作由中国法学会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
3.以中国法学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名义颁发获奖证书;
4.拟于2018年8—9月召开研讨会,对优秀研究成果组织交流和表彰,并汇编出版。对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或调研报告推荐在重要报刊上发表;
5.根据组织单位推荐稿件的数量和获奖情况,确定若干家单位为“优秀组织奖”单位。
五、 其他
《民主与法制》时报、《民主与法制》杂志、《浙江检察》杂志以及其他报刊将在征文过程中择优刊登研究成果。如不同意刊登,请在稿件上注明。
人文社科处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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