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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西湖区人民法院签署《法官助理实习协议》
发布日期:2018-07-04 阅读:

7月2日下午,在西湖区人民法院,法学院和西湖区人民法院签订了《法官助理实习协议》。宋杰副院长与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敏分别代表双方单位在协议上签了字。

双方商定,西湖区人民法院每年接收一定数量的法学院实习生(主要是研究生),直接进入法官团队,担任法官助理。这样的实习方式使学生可以直接参与案件审理,与法官形成一对一的指导关系,从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多方面直接受到训练和熏陶。

法学院一向重视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创新实习方式,着力建设高质量实习基地。与西湖区人民法院签约,不但创造了新的实习方式,而且又增加了一个高质量高规格的实习基地,为研究生提供了更好的提升实践能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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