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一)我校2019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9年3月1日开始,3月13日16时截止,考虑到全校工作进度安排,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亲笔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及《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形式审查表》(附件2)。经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学院审核承诺书》(附件3)、《2019年(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并交至科研部1055室。
(二)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以下为各类别申报情况:
1.面上项目(点击此处查看指南)
1)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期限),资助期限一律填写20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2)2019年将对部分学科面上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工作。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具体内涵、试点范围、注意事项等详见《指南》中“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部分(点击此处查看)。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点击此处查看指南)
1)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期限),资助期限一律填写20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其中男性未满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只可负责承担一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2019年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3.重点项目(点击此处查看指南)
1)资助期限为5年,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2)2019年将对所有重点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工作。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具体内涵、注意事项等详见《指南》中“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部分(点击此处查看)。
3)申请人自主根据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注意避免项目名称覆盖整个领域或方向,在填写“附注说明”时,应写明所属指南中的领域名称。各学部对申请书填写要求不同(如附件的代表性论文等要求),请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及每个学部的具体要求提出申请。
其他类别及相关指南请(点击此处查看)。
(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四)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2019年各类别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由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如已申请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写即可;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或联系校科研部老师发送登陆邮件;如还未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注册,请联系校科研部老师注册。
三、申请人事项
1.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相关学院部门事项
各学院(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全面指导和检查落实工作,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逐一评估,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
各学院科研秘书请在申报截止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带至科研处形式审查。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9年5月6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六、其他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三)本次申报的项目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办法》择优予以培育资助。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校内联系人:各学院科研秘书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形式审查表
附件7: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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