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规划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课题管理规定,现决定对2015-2016年立项逾期未结项的课题进行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5——2016年立项,至今未按计划结题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二、具体要求
清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届时未提交达到结题条件课题材料的,作撤题处理,并按相关课题管理规定,不再拨付预留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人文社科处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各类课题结题条件和报送材料要求,见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立项文件。
人文社科处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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