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3 阅读:

校内各单位,各位教师:

现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公告,通知如下

一、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三、本次申报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与挑战、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数智社会、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文明交流互鉴、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9日后出生)。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二)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4月25日零时至5月19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浙江工商大学202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安排

序号

申报环节

完成人

完成时间

完成事项

1.

学院汇总及账号开通

科研秘书

415日前

汇总学院申报情况,填写申报资格审查信息表(附件5),4月15日11点前发送至邮箱jingjing_chen@zjgsu.edu.cn

需开通账号申报人

需开通账号的申报人请至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社科部审核通过。

2.

学院组织论证环节

申报人

 

 

4月21日前

 

 

提交《申请书》初稿:根据论证结果,做针对性修改。

科研秘书

确定论证专家名单及学院安排:根据提交的申请书及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由学院确定论证专家名单,并将评审专家信息报送社科部。

辅导专家

对涉及的本子进行论证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社科部

1.汇总各学院邀请专家名单及论证时间,全校发布,鼓励各申请人跨学科交流。

2.同步进行学院走访交流,掌握最近进展。

3.

社科部组织论证环节

申报人

5月5日前

完成《申请书》修改稿。

社科部

1.确定各学科辅导专家名单,发布校内外专家辅导安排信息;组织论证。

2.经系统测试之后,出具《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网络申报流程》

辅导专家

多人次、多场次,现场一对一辅导论证。

4.

校内排序推荐

学院

5月8日

学院经过充分讨论及专家论证之后,根据学院申报情况进行推荐排序。

科研秘书

5月9日

汇总学院申报材料,发送至社科部进行校内遴选。

社科部

5月13日前

社科部组织专家进行校内推荐遴选。

5

线上填报及形式审查

申报人

5月6日-5月11日

完成线上填报,将系统导出的申报书及活页定稿后发送至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不影响申报人同步修改申请书内容,请务必此时间段内填报暂不提交,问题还能留有时间修改。)

科研秘书

5月13日

科研秘书集中格式审查。形式审查有无问题都会给申报人反馈。

如申报人已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书需修改,系统关闭前可随时联系社科部退回。

6.

最终报送

社科部

5月15日

组织申请人集中打印申报材料。

现场对全部申请材料二次形式审查

5月16日

纸质材料用印、报送,并进行线上审核

 

校内联系人:陈晶晶(28875372/15158013721/683721)


附件1-6.rar

 

 

社会科学部

2024年4月12日

上一条: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4-04-13
下一条: 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2024年度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2024-04-12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law@mail.zjgs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182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