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5个招标选题。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学科交叉(在《投标书》中注明直接相关学科)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少数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五、申报安排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6月27日零时至7月12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校内安排
序号 |
申报环节 |
完成人 |
完成时间 |
完成事项 |
1 |
申报名单确认 |
科研秘书 |
4月15日 |
确定2024年度重大项目申报名单,填写附件3,报送社科部 |
首席专家 |
需开通账号的申报人请至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社科部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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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选题及框架论证 |
首席专家 |
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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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招标选题进行竞争性分析并确定投标选题。 2. 明确子课题负责人,组建团队。 3. 初步拟定申报框架及文本。 |
社科部 |
首场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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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本撰写 |
首席专家及团队 |
5月24日前 |
文本撰写及论证。 |
4 |
学院论证 |
学院 |
5月31日前 |
学院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进行论证。 |
5 |
学科论证 |
学科组 |
6月14日前 |
校内相关学科专家论证。 |
6 |
校外专家论证 |
社科部 |
6月28日 |
组织校外专家论证,专家名单待定。 |
7 |
打磨提升 |
社科部 |
7月10日前 |
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专家名单待定。 |
8 |
最终报送 |
首席专家及团队 |
7月12日 |
请务必于系统关闭之前提交申报材料。 |
校内联系人:陈晶晶(28875372/683721)
社会科学部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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