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2016年度——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请各学院(部门)按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要求,通知完成研究成果并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于5月25日11:00前提交结题申请,同时报送相应的书面结题材料提交给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一并报送至科研部1057。
1.报送材料
(1)结题审批书3份
(2)成果要报3份
(3)最终成果5份
(4)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3份
(5)归档审核表1份
2.材料接收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25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各学院科研秘书
人文社科处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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