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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7 阅读:

各二级学院、老师:

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五大类别,即省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省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后期资助课题和高校思政专项课题。所有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一)申报方式、申报材料

1.省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和省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的申报需提交纸质《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及电子文本1份(请发至规划办邮箱),不进行网上申报。

2.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的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和《活页》(一式5份);高校思政专项课题也采取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及《活页》(一式8份)。

3.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纸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1份、匿名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3份(4000字以内),不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日期

课题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于6月29日12:00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二、注意事项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特就本次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把关。

1.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2.除申报“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和“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外,有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未完成者(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本次不得申报。有在研或结项的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以已立项(结项)课题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如符合申报条件必须重新设计新的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申报资格不符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2)“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申报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3)申报者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4)未按照《申报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5)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报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更详细的通知可见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  

徐  璟    0571-87058837(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度浙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

 3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4: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5: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须知

 附件6: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

 附件7:浙江省社科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个人用户使用说明

 附件8:浙江省规划项目学科分类名目

 附件92019年规划课题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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